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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指召开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动员部署会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09

为了加快推进全市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防汛抗灾能力,提升镇、村两级防汛应急工作水平,9月8日,市防指在国检大厦召开厦门市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动员部署会。市防汛办副主任欧卫国、叶荣生,市应急局、气象局、水利局、资源规划局、交通局、市政园林局、住房局、海洋局、厦门通信管理局等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区应急局分管局领导以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应急局传达了省防指、市领导关于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各区汇报了本区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度及下一步思路。与会市防指成员单位分别发言并提出工作建议。

    欧卫国副主任对我市加快推进全市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防指《关于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层层组织动员部署,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对照省防指防汛能力建设标准建立台账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在2023年底前实现责任全面落实、上下衔接有序、响应快速及时、指挥高效顺畅、风险管控严密、应急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风工作体系总体目标。市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基层防汛防台工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三要严格时间节点,统筹协调推进。各区要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指导所辖镇(街)、村(居)加快工作推进,明确各项任务时间节点和建设要求标准,确保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区2022年9月中旬要完成标准化创建宣贯部署会;11月底前要基本完成试点标准化建设;12月中旬前完成试点建设自评验收。市防指将于12月底前组织试点建设复核验收。2023年6月底前,各区要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

  四要加强示范引领,形成良好氛围。各区要按照省防指意见要求,做好首批试点的建设工作,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注重在加强责任制落实、预案实用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群众转移避险、基层先期处置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创新,凸显各自的特色亮点,发挥标准化试点建设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