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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应急局,自贸委应急局、火炬管委会应急协调处: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的通知》(闽应急〔2023〕6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厦应急〔2023〕72号附件-闽应急〔2023〕65号.pdf
来源:厦门市应急管理局